绿春县西汉为益州郡辖地,东汉改属牂牁郡西随县,三国时属蜀汉之兴古郡西随县地,明代分属元江府、临安府和钮兀长官司。清顺治年间分属临安府和元江州,清乾隆年间,元江州在当地的6个村寨置土官后,当地哈尼族习惯上称“多娘六村”。
民国时期属建水、石屏、金平、元江、墨江县地。1955年设立六村办事处(县级),1958年以六村办事处所辖区域的全间和金平、元阳划出的部分地区设县,定县名为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