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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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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3-02 01:41:30

  苗族实行木棺土葬,但按不同情况处置。在外凶死不进家入堂,麻风病人要火化后再葬。家人死了在门前鸣放火枪报丧,亲朋好友闻讯带着钱粮赶来帮助料理后事。正常死亡者,一般都要请指路师傅诵《指路经》,吹芦笙、打鼓日夜不停。

  殉葬品是死者生前使用过的衣、裤、鞋、伞等生活用品。敬献死者,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大至牛,小至鸡。死者入棺以后,用一根麻线一头拴在死者的手指上,另一头露在棺外,接在敬献的家畜家禽上。死者家属和同姓的人脱帽,由叔伯率领轮流在灵薪跪拜。其何,叔伯、舅父把死者小辈叫来跪在棺前,追忆死者生前的经历和为人,教小辈处世做人的道理,希望小辈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孝敬父母,一世做好事等等。安葬要择吉日,一般定在牛、羊、鸡、兔日,葬式有直葬、横葬两种,不用石头砌坟,部分立碑。葬后12天作“斋”,在屋内中央立一个人的模型代表死者,请吹鼓手吹芦笙、击鼓、杀猪、烧纸钱,斋期三到五天。蒙自县、屏边县的苗族老人去世后13天或几年后,要杀牛、杀猪举行烧灵仪式。烧灵原是苗族传统的纪念活动。相传在古代的一次战争中,他们以竹为茅,以簸箕为盾,进行殊死搏斗,以后演变为丧葬活动仪式。通常的做法是把一只簸箕放在屋中央,装三个粑粑,上盖死者衣服一件,表示死者形象。在不停的鼓声中,由师傅把簸箕由内向门脚滚动,簸箕口朝下,表示死者已领到烧给他的白银纸钱,烧灵活动方止。

  苗族丧葬仪式形式还有一些特殊做法。金平县的苗族同胞在老人去世后,用麻布包好悬挂在屋内或停放在凳子上,供家族亲友悼念。

  元阳县大山苗族的陶、熊二姓的老人死后,将死者遗体置于一张竹床上,一端用麻绳系于屋梁上,一端插入墙壁上的孔洞。入殓仪式在坟地上举行,先把木棺在墓穴里安置好,死者用竹床抬到坟地,随后放入棺内。在葬后二天中,给死者送饭、送火。黑苗老人死,以长媳领衔,手持点燃的火把,站在死者灵前守灵,人殡仪式埋葬前在家里举行。父母去世,都要宰牛敬献,有的人家当年无牛宰杀,过几年后,若家中有人生病或灾难多,便认为是死者来要牛,就要宰牛敬献。30岁以上的未嫁姑娘去世,列为本族家鬼,请祖时有她的名字。30岁以下的未嫁姑娘去世,不列为家鬼,埋葬后要为其办婚礼,由舅父主持,确定把她嫁给某个已死的未婚男子或一个自然物,杀一头小猪祭献,叫一男子抱着死者的衣裙,在芦笙吹奏引导下绕房三圈,称“嫁姑娘鬼”。埋葬后五年要翻尸一次。

  河口县瑶山区八角村至今还保留着特有的悬尸习俗,人死后用蔑编制的箩筐装起来挂在房后,然后择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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