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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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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3-05 00:45:14

  1997年12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决议,将丽江古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来考察的国际专家这样评价丽江古城:   

  “……大研古镇能把你带到那其他地方早已消失的历史境界,让你沉醉在那古朴厚道乐于生活的民风之中,但它又是让你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大的活生生的古城,这种魅力是任何地方也找不到的。”   

  这是丽江大研古镇的魅力,事实上也是云南的魅力。它像多面的魔幻时空之镜,复原出寻根者眼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历史;它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根,找到心灵的故乡。   

  云南各民族的社会历史发展极不平衡,到20世纪中期,还有许多民族处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及封建农奴制社会。当然,也有一部分民族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地主经济阶段。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反映出不同的风俗习惯,例如,在社会组织的家庭结构方面,除了泸沽湖畔摩梭人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大家庭制,还有以父系血缘集团为组织形式的小凉山彝族“诺合”家支制度、独龙族“尼勒”、基诺族“阿珠”、佤族“思司”、怒族“提其”等氏族或家庭公社;有以地缘集团为组织形式的农村公社,如瑶族的“瑶老制”、傣族的“曼”等;还有藏族的政教合一制,傣、景颇、纳西等族的土司、山官制,以及一些地区的保甲制。由此而形成不同的亲属制度和社会组织方面的民俗,故云南被称为是“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一个活的历史博物馆”。
   

  云南少数民族风俗中具有诸多原始社会残余的东西,如永宁摩梭母系氏族社会,至今较为完整地延续下来。在那里,家庭以母亲为中心,男不娶妻,女不嫁人,男子夜间到情侣家过夜,黎明后回自己的母亲家庭。财产由女子继承。  

  独龙族的风俗中也反映出原始社会父系家族公社时代的遗迹。在独龙乡,一个自然村寨就是一个血缘家族聚居地,土地公有,在家庭公社范围内,自由采集,自由渔猎,自由开垦,刀耕火种三年,丢荒另开。由于没有文字,独龙族人以刻木、结绳记事。如结婚彩礼、借债等都刻在木头上,劈开后双方各持一半,待完婚后或还债后烧掉。约定日期则用结绳记日,一般隔几天结几个疙瘩,然后各方一天解一个,疙瘩解完日期也就到了。   

  基诺族的风俗也反映出其原始公社父系大家庭制,一个父系家庭的全体成员,都集中在一幢竹楼里,在一个火塘边吃饭。在大家庭之下,有着很多小家庭,并拥有各自小火塘和均等面积住房。家长由男性担任,组织安排劳动及各种活动。   

  除摩梭人、独龙族、基诺族外,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和原始道德风尚及信仰在很多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如拉祜族、佤族、傈僳族、怒族、景颇族、哈尼族等。   

  与以上民族不同的是,云南小凉山彝族过去曾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奴隶制度,奴隶主占有奴隶,奴隶可由奴隶主自由买卖、转让、陪嫁、互送等,奴隶制度的等级也格外森严,按血缘可分为兹莫、诺伙、曲诺、安家、呷西五个等级。   

  奴隶制度的社会特点反映在风俗习惯中,最直接的是婚姻习俗,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禁止通婚,即等级内婚。如果奴隶主与奴隶青年之间发生相恋或通奸的情况,奴隶将被处于严厉的惩罚。   

  云南有很多民族在20世纪中期前就进入了封建社会,特别是生活在坝区的民族,如白、回、纳西、壮、蒙古、傣等民族及部分彝族,但西双版纳傣族的封建农奴制和其他民族的封建地主制有些差别。西双版纳的土官叫“召片领”,一切山林土地都归召片领所有,由他分封贵族并管辖土地和人民。而农民则向他服公役和交租。其他民族的封建地主制是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向其租种田地,交租给地主。    

  云南是一个山水奇异、地形独特、气候类型多样、资源丰富的地方,山区半山区约占总面积的94%, “开门见山”是云南的特点。从云南的最高点,滇西北怒山山脉主峰——卡格博峰,海拔6740米,到最低点,滇南红河河口,海拔76.4米,相对高差达6663.6米,恰似一架“天梯”。但就是这架“天梯”,孕育了许许多多的少数民族及其灿烂的文化。山与云南少数民族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滇西的怒山、高黎贡山、到滇中的无量山、滇南的哀牢山,再到滇东北的乌蒙山等,都有诸多民族生活在山中。有趣的是,这些民族不是一起生活在某一处,而是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海拔线上,从最低点到最高点。由于民族不同,不同的海拔等高线上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以哀牢山为例,河谷地区居住着傣族、壮族,半山区居住着彝族、哈尼族,山区、高寒山区居住着苗族、瑶族,哀牢山主峰区为拉祜族(苦聪人)。

  这些民族由于自然条件各异,与之相关的风俗也不一致,如热坝地区的傣族主产稻谷,相关的习俗节条是栽秧节、吃新米节等。而居住在高寒山区的拉祜族苦聪人,由于气候原因,栽不出稻谷,只种少量早作,而以采集、狩猎为主,相关的节祭习俗为祭猎神、山神等。   

  海拔等高线不同,居住民族不同,族源也不一致。例如,哀牢山河谷地区的傣族、壮族,他们是操壮侗语言的民族,属百越族群;半山区的彝族、哈尼族是操藏缅语言的民族,属氏羌族群;高山区的苗族、瑶族是操苗瑶语言的民族。族源不同,习俗也不同。所谓“一山居数族,十里不同俗”,这一特点在云南的少数民族中是很明显的。所以,云南各地区各民族的饮食民俗、服饰民俗、居住民俗和生产生活民俗,不仅具有不同的自然生态特征,而且反映了不同时空背景下人们对于人天(指季节或时间)关系、人地(指地形、物产或海拔)关系等的不同认识。   

  对时间的理解,集中地反映在各民族的天文、历法等文化成果中。而对于一些直接关系着人们生产生活的岁时节气,为了强调它们的意义,不同文化处境中的民族,便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将它们固定为一种岁时民俗,并有象征化的趋向。   

  对空间的理解,与各民族生存于其间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由于云南少数民族生活的环境是各不相同的,他们对自然空间的理解,也便建立在不尽相同的基础上。一般而言,生活在高山峡谷里的民族,有关山、石等方面的节祭民俗就多一些,而生活在平坝里的民族,有关水、树等的节祭民俗较为多样。   

  云南各族民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各自的年节祭会上。如果把云南各民族的岁时节日民俗以及有相对固定时问的祭会、集会等列表总观,就会发现,它们反映了各民族的历史、宗教、民间信仰、社会思想、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神话传说、歌舞娱乐、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些高度凝结和浓缩了民族文化的年节祭会,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云南民俗的丰富性、特殊性和文化价值。   

  云南各民族年节祭会的表现形式较为多样,文化性质亦很特殊,民俗内容多有交叉、复合和演化。例如,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年节祭会有祭天、祀地、祭日、祭月、祭星、祭风、祭水、祭火、祭山、祭树、祭石等;有关社会生产活动或物质民俗的有猎神节、牧神节、农事节祭、渔事祭、匠神祭、药神祭、战神祭、集贸节日等;有关社会组织民俗或特定社会文化形态的有祭祖、祭社、本主节等;有关人生仪礼习俗的有祈育祭、儿童节、成人节、女人节、老人节、悼亡节以及男女郊游节日等;有关民间游艺民俗的有灯会、鼓节、歌会、舞节、斗鸡节、百鸟会等;还有一些综合性及演化复合型节日,分别以其突出的形式特征引人注目,如三月街、火把节、泼水节、刀杆节、花山节、目脑纵歌等。另外,还有一些涉及几大宗教的传统节日祭会,又因其信仰或自成一体,或与民俗节日交融复合,形成特殊的节祭系统,如藏传佛教节日、伊斯兰教节日等。   

  如果“一山居数族,十里不同俗”是云南少数民族风俗一大特点的话,那么“一族居数山,同族不同俗”也是不能不提的。这里最典型的是彝族。彝族聚居在乌蒙山、哀牢山、无量山、小凉山及一些高原坝子边缘地区,不同的山孕育出不同的文化和习俗。

  因此,人们才将彝族分别称为哀牢彝、乌蒙彝、凉山彝族等20多个分支,仅彝族的服饰民俗,就是异彩纷呈,令人叹为观止。   

  云南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形成几大体系,这主要与其不同的族源及语言系属分类有着密切的联系。氏羌族群是指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诸民族,他们均来源于古代西北的氏羌游牧部落。这一族群的特点是祟拜火,历史上实行过火葬,有火把节。但族群内部由于语支不同,居住环境不同,各民族有很多的变化,即使同一民族,也有较大差异,但在大的体系上是一致的。   

  百越族群是指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诸民族,他们来源于我国东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一带。百越族群的特点是崇拜水,伴水而居,形成与水相关的民族文化,如泼水节、赛龙舟等。其生活环境气候较热,适宜种稻谷,传统建筑为干栏式房屋。   

  苗族群是指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苗族和瑶族,他们迁到云南的时间相对较晚。这一族群的特点是祟拜“盘瓠神”,祭“神农”、“伏羲姐妹”等。    

  百濮族群是指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佤族、德昂族、布朗族。他们是云南的土著民族。这一族群的特点除受到周围文化的一些影响外,他们对原始宗教中的万物有灵观信仰很深,有“拉木鼓”、“祭水鬼”、“砍牛尾巴”等习俗。   

  除不同的族源外,不同的物质基础对不同民俗文化的形成影响很大,如曾以狩猎、采集为主生存依托的拉祜族、独龙族等,就形成相应的猎俗、猎祭及采集的种种习俗和禁忌。比如,独龙族每个家庭公社还有固定的狩猎场所,出猎时要祭山神、猎神等,狩猎当中还有很多禁忌,如家中妇女怀孕时不能出猎等。   

  游牧民族至今还保留有与此相关的风俗,尽管现代民族不再随牧而游,但人们的放牧习俗保留有较多传统的东西,特别是滇西北高原上的民族,如藏、普米、彝等族。而滇南部分彝族的羊皮小褂也是游牧文化在服饰上的表现。   

  与此相比,农耕民族的精耕细作技术和栽培经验更为成熟和完美。相关的农事活动和风俗习惯也不离其农耕的特点。边疆地区民族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较为租犷,但相关习俗中反映出人们对山的祟拜。   

  各民族边贸的传统也促进了相关习俗的形成。云南是祖国的边疆,地理上处于特殊的位置,边境线长达4060多公里,与东南亚的越南、老挝、缅甸等国接壤,是古代内地通往东南亚及印度的必经之路,如著名的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还有与之相关的马帮文化,对一些商业习俗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露水街的商业习俗就是一例。   

  云南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文化,与各民族的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宗教信仰不同,风情习俗也不同。在云南,原生民俗除宗教或民间信仰外,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传播。信仰原生性民俗宗教的民族,如彝、纳西、哈尼、佤、拉祜、傈僳、景颇、苗等族,在云南占绝大多数,他们崇拜祖先、自然,信仰万物有灵,其相关祭祀活动、生产习俗、建筑方式等,都与其宗教有密切联系。
如祭天、祭祖、祭山神、猎神等。   

  西双版纳的傣族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在那里,村村寨寨都有佛寺,8岁左右男童便要到寺中当一段时间的和尚,学习傣文和佛经。傣族的“关门节”和“开门节”就是佛教节日,其泼水节也与佛教密切联系。除傣族外,布朗、阿昌、德昂等族也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   

  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有藏、纳西、普米等民族,这些民族的风俗与藏传佛教密切联系。云南回族普遍信仰伊斯兰教。而在苗、彝、傈僳、景颇、拉枯等民族地区,基督教有较为广泛的影响。这些地区的民俗由于受其影响而有相应的改变,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信仰基督教的部分彝族,不抽烟,不喝酒,使彝族酒文化习俗得到相对的改变。当然,即使是信仰基督教、佛教等教的民族,其原生宗教仍然存在,这些民族中一些职业性的巫师,仍从事着各种祭祀活动。   

  由此可见,宗教信仰决定着民俗的形式和内容,不同的宗教信仰有着不同的风俗;同时,宗教对其他民俗的形成和演变也产生较大的影响。   

  这仅仅是某几方面的例子。事实上,云南民族文化的多元特色,从一杯茶、一句话、一片衣角上都可以引发出很多的话题。   

  在阳光充足的云南南部,有不少上百年上千年的老茶树。人们饮茶的历史,更是可以追溯古远。德昂族的创世神话,甚至将人类的诞生与茶叶联系在一起。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茶文化熏陶了人。傣族的烤茶味酽意浓,白族的三道茶一苦二甜三回味,藏族的酥油茶,使人在高海拔荒漠中精神抖擞,基诺族满是野味的餐桌上,也有风味独特的茶菜……人们用茶做待客的珍品,用茶为婚恋牵线搭桥,用茶做人神交往的媒介,用茶联系起万里之阔的“文化带”。从普洱到西藏到南亚上万里古道的石板路上,运茶的马帮踏出了深达二寸的蹄印。一片网状的山间马帮道,刻在从热带雨林到雪山峡谷的艰险路程上,它们将茶叶,也将傣族的稻米和织锦、白族的木雕、阿昌族的腰刀、汉族的丝绸、怒族的麻布、藏族的玛瑙、纳西族的骡马、彝族的漆器等通过这血脉流转起来,成为各民族共同享有的财富;各民族世传的生产技术、经营手段和管理方式,也在这种跨文化跨地域的交流中得到发展,它引出了大理的三月街、骡马会风俗,引出了丽江的大研古镇——马帮的中转或集散地的建设,引出了一条有着精神和经济支枝的“文化带”的形成。   

  所以,尽管云南由于自然的“立体变化”和民族的“立体分布”,造成“十里不同天,十里不同俗”的多样自然和人文景观。然而,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云南各民族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又都有许多共同之处。   

  凡到过云南民族地区的人常为少数民族纯朴善良的品质所感动,他们有许多共有的传统美德,如尊老爱幼、互敬互助、团结和睦、以诚相交、勤劳勇敢、忠厚正直、以公为重、爱国爱乡等优秀道德和习俗,这是一笔必须继承的宝贵精神财富。   

  云南民族种类众多,文化差异和心理差异很大,尽管信仰不同,习惯各异,“十里不同俗”而能“同戴一片天”,一方面说明了中华民族内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云南各民族对外族文化都有一种可贵的宽容精神。在许多方面,各民族文化还能积极地互补、互融、互相交流。如有外侮,各民族则能团结一致,以国为重,共同抗击强敌。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是举不胜举的。   

  云南各民族互助精神很强,哪家要益新房,或有婚丧大事,常常举寨出动,无酬相助。有的地方有“盖房一日起”的习俗,所以,盖房那天,大清早家家户户就包着饭来了,大人抡斧,小孩搬竹,不到日落,一幢崭新的房子就立起来了。主人家杀猪备酒,村民拼饭聚餐,高歌狂舞,热闹通宵。   

  少数民族好客的美俗,许多人印象深刻。凡客至,不问亲疏,不分民族,必以酒茶款待,即使荒年举家挨饿,也要拿出最好的食物待客。为表诚意,各民族还有一些特殊的待客习俗,如拉枯族为客人洗手,哈尼族为客人按摩,佰族关起客人灌酒等等。“领性”是彝族待客的传统方式,有客至,便将牛羊带到客人面前,当面打杀,以示尊敬,不用隔夜宿食或病畜待客,然后同饮“转转酒”(轮转着喝同一杯酒),敬“全席”。有的地方逢年过节还兴“抢客”,把客人“抢”到自己家中善待,客多表示人缘好,新年吉利。待客皆以诚相交,不喜虚伪客套。   

  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在各民族中更有颇多的佳话。凡过年过节、杀牛宰羊、祭祖尝新,都要先敬老人;平时路遇,也要让避一边,让老人先过。布依族在分家时,儿子首先要留足父母的“养老田”。壮族村寨,寨寨都有一间“老人房”,专供老人聚会、聊天,到了正月里还专有一个敬老的节日——祭老人房。哈尼族也有老人节,每年农历冬月15日,人们向老人敬献水酒,请老人当众轮流讲述一年来子女对他们赡养的情况,然后由众人对尊长敬老者给予赞赏,对不孝不敬者加以批评。最后,由老人向大家讲述本民族历史和传说,续家谱,告诫后人不要离根忘祖。直到今天,各民族这些传统美俗还具有无形的感召力,成为我们倡导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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